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曲靖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考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特制定以下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二纪工委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略),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三、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名单在面试前予以保密。考官主要职责是:根据面试人员回答问题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仪表等情况公正准确地对应试者评定分数。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由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引领员数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管理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监督。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后勤保障组。根据面试工作需要设工作人员数名,负责各面试小组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
(一)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资格复审前一周至二周内电话通知本人带齐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比对,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