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二)蒙自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信息中心人才引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2、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应聘者在10分钟内完成回答,占20分。
3、笔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50分。
4、现场审计考核,考核组根据所需岗位确定考核内容,应聘者完成相关要求,占30分。
5、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三)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才引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2、笔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占60分
3、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组向应聘者提出有关问题,测试其综合能力,应聘者在10分钟内完成回答,占40分。
4、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确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3722584。
蒙自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873—3856911。
蒙自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873—3722991。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3—3725770。
点击下载:蒙自市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