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的相关要求,楚雄州广播电视局下属事业单位楚雄电视台、楚雄州广播电台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公开招聘编制内播音、主持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楚雄电视台
栏目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
(二)楚雄州广播电台
播音员主持人3名(男1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电视(广播)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楚雄电视台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户口不限。
(4)专业要求
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社会学、电子电气与信息门类和经济与管理学科。
(5)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气质好、形象佳、符合楚雄电视台节目栏目定位和未来发展要求,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现场表述能力,语态亲切自然,具有亲和力。
2、楚雄州广播电台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广电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3年以上经历,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有广电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3年以上经历,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4)户口不限。
(5)专业要求:限文史体艺哲学学科。
(6)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7)气质好、形象佳,并符合楚雄州广播电台节目栏目定位和未来发展要求,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现场表述能力,语态亲切自然,具有亲和力。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考试由笔试、面试、试镜(试播)成绩组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试镜(试播)成绩占50%。
1、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3年6月21日下午17:30前。
报考楚雄电视台:楚雄市鹿城东路州广电中心8楼,楚雄电视台办公室
报考楚雄州广播电台:楚雄市鹿城东路州广电中心11楼,楚雄州广播电台办公室
2、考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23日。地点:州广电中心(以准考证地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