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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7-10 6:25:12

各位考生:

2012年普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上报计划、网络报名、组织笔试等环节,已进入到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阶段。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考人数与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法确定。今年全省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统一划定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2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一般应为1:2,但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开展面试。

资格复审是为录用考察进行前期核实,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打印的面试确认表以及报考岗位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持原件亲临复审现场进行审验。

资格复审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禁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罚。

资格复审出现已进行过网上确认的人员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不递补未经网上确认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人员

见本公告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即可。

三、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7月20日。

四、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按岗位所在地市、县(区)进行复审。

报考市直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市直政府口岗位的考生到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三楼)复审。

报考各县(区)所在地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报考县(区)级党群口岗位的考生到县(区)委组织部复审;报考县(区)级政府口岗位(含省属、市属驻县〈区〉单位)、乡镇级党群口和政府口岗位的考生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各县(区)人社部门相应通知本县(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的人员参加。

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必须立即(考生还在复审现场时)将考生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分别传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再复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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