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位于东海之滨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嘉兴市区南湖之畔,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还拥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占地830余亩,校舍总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总量246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46万册),教职工424人,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名。目前设有生物与环境、机电与汽车、信息技术、工商与旅游、外语与贸易、纺织与艺术设计、社科部体军艺部、继续教育分院等8个教学单位。有商品花卉、动物防疫与检疫、机电一体化技术、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39个,初步形成了与区域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构架,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服装设计2个专业列入国家“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拥有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特色专业8个。
目前,在省市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正为建成一所符合现代职教理念,具有万人规模、良好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明显、管理规范健全、校园和谐文明,得到社会认可的地方性、多科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因学院发展建设需要,特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15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下表: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级学院(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人数 招聘范围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生物与环境分院 专任教师 2013A2-01 1 户籍不限 博研 建筑学、土木工程
专任教师 2013A2-02 2 硕研及以上 建筑学、土木工程 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方向
专任教师 2013A2-03 1 硕研及以上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机电与汽车分院 专任教师 2013B2-01 1 博研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专任教师 2013B2-02 1 硕研及以上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专任教师 2013B2-03 1 硕研及以上 车辆工程
专任教师 2013B2-04 1 硕研及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
信息技术分院 专任教师 2013C2-01 1 博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任教师 2013C2-02 1 硕研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任教师 2013C2-03 1 硕研及以上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专任教师 2013E2-04 1 硕研及以上 艺术学 设计艺术学方向
外语与贸易分院 专任教师 2013D2-01 1 博研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方向
专任教师 2013D2-02 1 硕研及以上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纺织与艺术设计分院 专任教师 2013E2-01 1 硕研及以上 服装设计与工程
财务处 管理 2013F2-01 1 硕研及以上 财务 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4日,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招聘专用邮箱,材料原件可在面试环节审核。
招聘邮箱:jxvtczp@163.com,发送简历时请将标题统一为:高校人才网+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编号,如:高校人才网+张某某+硕士研究生+艺术学+应聘2013A2-01
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将由我院统一安排面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面试合格分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