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经信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800770-202(李先生)
传真:0571-85800770-216
单位网址http://www.zqa.org.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631号晶晖商务大厦22楼(邮编:310014)
监督电话:0571-87052707(省经信委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