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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12年公开招聘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12-7-2 9:46:14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7月12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7月15-16日。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和写作。

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号码在中国宁波人才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面试对象须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由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证书查询验证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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