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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2012年公开招聘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12-7-2 9:46:14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检与考核

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调入)手续。录用人员中如系行政或事业身份的按事业身份调动;如系企业身份的,先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再正式录用为事业身份,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考核结束前办理好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好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咨询电话:0574—87903621。

(三)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7918009。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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