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拟在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调招商引资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应选人员除具备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二)丽水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达到当地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截至时间2012年10月8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持《2012年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周末除外)到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报名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2001室;联系电话:0578-2990058,2600058)。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以撰写文章的形式进行,笔试采用100分制。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注重对应试者能力水平、业务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试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