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市财税培训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丽水市财税培训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岗位类别 选调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营运机构管理 专业技术 1 大学本科
及以上 财会类 男性,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营运机构管理 专业技术 1 大学本科
及以上 财会类 女性,具有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丽水市财税培训中心 文秘 专业技术 1 大学本科
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 男性
三、选调条件
应选人员除具备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2.丽水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3.达到当地人事部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截至时间2012年11月7日);
4.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四、选调方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地方税务局人教处(丽水市北苑路190号财政局地方税务局10楼1018室),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2669007。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公开选调干部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