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和考察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50分。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5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
(三)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选调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对象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有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公开选调干部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