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拱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拱墅区卫生局下属8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基层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8月10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欧尚对面)。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拱墅区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2)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险办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清单(须盖社险办公章)。每位报名者限报考1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区卫生局工作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核减该岗位,并在拱墅人才网上(www.gsrc.com.cn)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岗位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