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专业技术职位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08]84号的通知,2009年度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队伍专业
技术职位专业考试于2009年4月19日举行,为做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安排
1、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6日
2、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人员均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由各市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3日至2月16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各市现场资格审核及地点,按全区统一资格审核截止时间由各市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定并公布。各市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指导服务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由个人申请并上网填写《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专业考试报名表》1份。在网上打印出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当年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各市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三)各市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2月22日前将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送达自治区任职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区公安厅政治部职改办,电话:0771-2892062),过期自负。
(四)报考人员在4月10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请各市、县公安局及时将刑事科学技术和技术侦察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要求及考试时间向专业人员传达与公布,并做好动员、组织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附件:1、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2、报名数据信息项及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