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教育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今年7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的或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空缺名额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监督电话:0710-632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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