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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简章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8-14 15:59:47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面试入闱人员要按照面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面试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岗位笔试均考1科,每科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及内容详见附件。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公布。

  (二)面试

  1、编外护士、见习护士同属“护士”岗位,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排名,分别录取”的方式进行,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

  2、“药剂士”、“检验士”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入考试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护士”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其中:1-50名为编外护士体检考察人选,51-100名为见习护士体检考察人选。

  2、根据“药剂士”、“检验士”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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