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见习人员见习期一年,待遇按就业见习相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及资格初审电话:
东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546)8331258、890161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0546)832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