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协勤,派遣至市公安局承担辅助性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110接警员:110名,负责全市110、122接警等辅助性工作;
(二)互联网信息中心协勤:13名,在淄博市公安局互联网信息中心从事相关工作;
(三)信息中心协勤:7名,负责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值班等工作。
(四)直属分局协勤员:20名,在直属分局从事一线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110接警员、互联网信息中心协勤年龄在21-40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出生);信息中心协勤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1977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出生);直属分局协勤年龄在21-30周岁之间(1982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出生);
6、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7、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110接警员应聘,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外语专业,有较强的外语会话沟通能力,并有相应资格或等级证书的;
2、大学期间学习专业是法律,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
3、在我市公安机关从事过协勤工作的;
4、有航空模型(警用螺旋翼无人机)操作经验的;
5、为促进大龄女性就业,110接警岗位招聘50名30岁-40岁已婚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