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2012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已退役士兵、2010至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2010年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中录取人员到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将录用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担任公务员。2012年云南省拟招录279人,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的地点均安排在昆明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