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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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法干警2012年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

来源: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2-8-10 10:11:41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确定为2012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的拟录用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3.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2008年以来辞职、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学生;

8.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录岗位、招录对象、培养方式和报考要求见本公告所附《招考简章》及《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三个网站之一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5日9:00至8月19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为保护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8月17日17:00以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部门不受理任何关于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的申请),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的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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