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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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云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指南

来源: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2-8-10 10:32:19

 

三、其他

(一)准考证如何打印?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打印出的准考证边缘有一些正文以外的字符,属正常现象。

(二)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考试时身份证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也可以使用未过期的一代身份证。身份证丢失人员在考试时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写的一致。

(三)笔试结束后,能否申请查分?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科目(2012年此项考试评卷客观题为机器评卷,主观题为网络评卷),除零分、缺考和违纪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教育入学考试的阅卷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5151676。

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要求未就业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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