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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2-3-29 20:08:38


 总分
 
普通高中
毕业生
 笔试
 面试
 语文       150分
 200分
 500分
 
数学       150分
 
医药卫生类
中职毕业生
 笔试
 面试
 人体解剖学 150分
 200分
 500分
 
生理学     100分
 
药物学基础  50分
 

备注:
1、面试的测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为主。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3~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案进行测试,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生理学及药物学基础合并一份试卷,合计150分。
3、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竞赛优秀奖的医药卫生类中职毕业生,总分加10分。获奖证书需4月15日前交到我校招生办。
4、直接录取条件:获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医药卫生类中职毕业生。获奖证书需4月15日前交到我校招生办。
第九条  招生程序
1.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2年4月5日8:00(星期四)----15日18:00(星期日)通过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学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4月19日通过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网址:www.fjgzzs.cn
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ddzs.qzygz.com/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同一科类(文科、理科)的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不得跨科类填报;医药卫生类中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医药卫生类中职类的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
考生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05元/生(全省高职高专统一标准)。考生需通过建设银行将文化考试报名费交给我校(收款单位: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帐号35001656037050001286,注意事项:交款单务必写清学生报考试类别(文史、理工、医药卫生)、学生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考生本人姓名,并加盖银行签章,于4月16日前传真(传真号:0595-22136670)到我校财务科,并打0595-22636691确认传真是否收到,招生办据此票据确定学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并于4月21日考试后将交费单原件交到学校财务科,同时换取财务发票;有资格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也按上述方法每人再交纳80元/生面试费,于5月3日前传真(传真号:0595-22136670)到我校财务科,考生并于5月6日考试后将交费单原件交到学校财务科,同时换取财务发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资格确认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
考生于2012年4月21日考试结束后将《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到学校图书信息大楼二楼学生服务中心办进行资格再确认。
3.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成绩查询
(1)高中考生文化考试按照《2012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医药卫生类考生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考试按照《2012年福建省高职单招医药卫生类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药物学基础按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单独招生《药物学基础考试》大纲命题。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
 科目
 考试地点
 
4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语文(高中考生)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上午9:00-11:00
 人体解剖学(中职考生)
 
下午
15:00-17:00
 数学(高中考生)
 
生理学、药物学基础
(中职考生)
 

 

(3)文化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网址
成绩查询时间:2012年4月30日
成绩查询网址:http://ddzs.qzygz.com/
4.综合素质测试
(1)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对象
所有考生根据文化课考试的总成绩,分别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及医药卫生类招生计划的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
(2)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精神状态、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医药卫生类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分专业进行:
【口腔医学专业】主要测试学生的精神状态、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口腔医学专业基本知识、口腔医学专业基本技能。
【护理、助产专业】主要测试学生的精神状态、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护理专业基本知识、护理专业基本技能。
【药学专业】主要测试学生的精神状态、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能力倾向、药学专业基本知识、药学专业基本技能。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主要测试学生的精神状态、语言表达能力、职业能力倾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
(3)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2年5月6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综合素质测试地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第十条  录取
1.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设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级差20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及格(未达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项目的总评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招收单独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单独招生医药卫生类进行招生,招收单独招生医药卫生类的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则将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7.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被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手续。
8.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一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我校将在寄出的录取通知书中进行缴费说明。未按缴费说明的要求进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2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3.招生联系办法
学校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邮编:362011
联系电话:0595—22136688(招生办)
          0595—22136682(招生办传真)
0595—22136690(教务处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19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ddzs.qzyg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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