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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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2006年部分外语专业招生工作细则

来源:四川外语学院 2006-4-11 16:17:40

经教育部教学司[2005]38号文批准,四川外语学院2006年部分外语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为此,特制定2006年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工作细则。

  一、提前单独招生的语种及学制

  俄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五个语种,均为四年制本科。

  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计划、范围

省市

重庆

四川

湖北

湖南

山西

山东

江苏

河北

福建

江西

浙江

计划

15-20

15-20

10-15

5-10

5-10

10-15

10

5

5-10

5-10

5

  我院在全国提前单独招生录取总计划为110名。

  三、报名条件和推荐办法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中学阶段未受纪律处分;

  (2)、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外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3)、中学阶段所学外语为英语;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推荐办法:

  (1)、有关中学根据我院下达的推荐名额、语种和男女生比例,在考生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按报考条件择优推荐;

  (2)、有关中学应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的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者,我院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3)、有关中学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单独招生推荐表》,并按要求在表上指定位置贴上考生近期照片,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推荐表统一寄到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考试办法

  1、经推荐出的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我院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笔试科目:

  语文、英语两科。

  3、面试科目:

  形象、英语口试、知识面。
  
   4、考试时间:

  3月10日下午五点 报到看考场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文

  下午 2:30--4:30 英语

  3月12日(星期天) 上午 8:30--11:30 面试

  下午 1:30--5:00 面试

  5、考试地点:

  我院在各省市的指定考点学校

  (详见《四川外语学院2006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各省市考点学校》)

  五、录取办法

  1、考试试卷(含笔试、面试)当场密封,由我院工作人员带回统一阅改;

  2、录取以英语、语文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会考成绩和高中三年的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3、录取时以省为单位统一划定分数线,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

  4、我院确定拟录名单后,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批;

  5、所有被推荐出参加单招的学生都必须照常参加各省市招生办的高考报名登记、体检以及相关程序;

  6、考生一旦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校后不得调整专业和转入其它学校,学籍与高考普招新生一样;

  7、被录取的考生,(如各省市招办没有特殊要求)开学时应带上本人的档案材料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8、被录取的考生到校后三个月内,如发现不适应专业学习或违纪违规者,学院将给予退回原籍处理。

  附:四川外语学院2006提前单独招生各省市考点学校

    四川外语学院2006年提前单独招生各省市指定重点中学一览表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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