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招生程序
1.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11年4月15日—21日通过网上报考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确认手续,确定报名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地址:
http://dz.fjcpc.edu.cn/ http://www.mxdx.net/zsb/index.asp 普通高中文、理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同一科类(文科、理科)的两个专业和是否愿意专业调剂,不得跨科类填报;中职考生只能填报原中职学校就读的相关专业。
报名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费105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资格确认
普通高中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
中职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资格确认地址: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闽大路8号)。
考生于2010年4月23日、24日持《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中职考生需提供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家长身份证原件须现场出示。
如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介绍信、教师身份证明、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其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下方由考生本人书写。
3.文化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考试按照《2011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2)文化考试的时间、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2011年5月2日。
文化考试地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4.综合素质测试
(1)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对象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等方面。
中职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3)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地点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1年5月3日
综合素质测试地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录取
1.普通高中考生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分数加上综合素质测试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计算总分。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第二志愿,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5.经过考试、考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花名册于5月20日前报省高招办,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条 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十一条 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改革试点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1年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3.招生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闽大路8号
邮政编码:364021
招生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597—2589999
0597—2751453
0597—2759110
0597—2778190(传真)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录取结果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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