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科类设置
(一)考试科目设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仍采取国家命题的“3+X”科目考试和“三校生”本省命题的单独考试。即理工类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文史类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校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综合;“民考民”考生考试科目和往年相同。
(二)报考科类: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理/文)类、音乐(理/文)类、美术(理/文)类。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其中报考体育(理)、音乐(理)、美术(理)的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体育(文)、音乐(文)、美术(文)的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体育(理/文)类、音乐(理/文)类、美术(理/文)类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对应的理工类、文史类其他院校及专业。
(三)保送生(含著名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小语种、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考生,不参加当年高考但必须参加文化课报名,以便取得考生号后,进行录取和电子档案学籍注册等工作。
(四)报考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报名分文化课统考报名和专业课考试报名。文化课统考报名按省招委会规定报名,专业课考试按照学校的规定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