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08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08-4-29 17:36:08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主要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异成绩。学院坐落于北京市丰台高科技园区(丰台区富丰路7号)。

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未婚,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外语语种为英语。

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由省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标准公寓9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专业教育奖学金;(5)蔡冠深教育基金奖学金;(6)校外科技竞赛奖。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特困生学费减收;(5)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网    址:http://www.besti.edu.cn

联系人:顿继峰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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