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来源:fjzsksw.com 2009-5-29 14:18:41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沈阳绿岛森林公园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34.7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8.40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24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8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2881.66万元,图书37.3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 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2)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3
 财政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30101
 法学
 4
 法学类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机械类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方向)
 4
 机械类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
 电气信息类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4
 电气信息类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电气信息类
 工学
 
080701
 建筑学
 5
 土建类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4
 土建类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
 土建类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4
 土建类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4
 环境与安全类
 工学
 
090401
 园林
 4
 环境生态类
 农学
 
110103
 工业工程
 4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050420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类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
 艺术类
 文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毕业证书,并加盖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印章。按照辽学位办[2008]10号文件规定:“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长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由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红十字会、沈阳市教育基金会在学校设立的“阳光助学金”、“博爱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3842006   23920471

网  址:http:// kjgc.syu.edu.cn

7、艺术类专业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我院还划定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此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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