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2011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011-5-18 20:48:52

 


四.优惠加分政策及分数排序

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校认可自治区招生办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五. 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人,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4500-7000元/年·人,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5000元/年·人,少数民族预科班2800元/年·人;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学费16000元/年·人;普通专科专业学费3200元/年·人,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4500-5000元/年·人。

2.住宿费:6人间950元/年·人,8人间500元/年·人。

六. 奖学金、助学金及贷款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 学校设有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学校奖学金;(5)社会奖助学金。

2. 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过程。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完成,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均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自治区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网络或声迅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九.联系方式

1.电话:0472-3993074

2.传真:0472-3993420

3.电子信箱:fl.btsy@yahoo.cn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http://www.bttc.cn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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