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招生章程正文

2011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章程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11-5-20 16:50:14

六附则

32、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杂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3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4、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35、考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查询招考信息和录取结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67883304、027-67883687。

36、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37、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38、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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