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广州美术学院 2011-5-30 16:28:23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广州美术学院监察处,联系人:周立初
监督电话:020-39362018
传真:020-39362018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4017740
传真:020-84017740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于2011年4月2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美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授权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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