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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2010-11-30 16:24:38

 3.高中阶段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网址:zsb.cupl.edu.cn)进入“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自主选拔、艺术特长及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考系统”分别填写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名表,并按相关要求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请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封面务必注明“自主选拔生申请材料”。采取中学推荐方式的需由中学统一寄送报名材料。
  
  学校将成立专家审核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通过中学推荐报名的学生,重点审查综合素质及特殊专长,择优选拔考生参加测试。对于通过本人自荐报名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准予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1月1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网址:zsb.cupl.edu.cn)上公布。
  
  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15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招办电话:010—58909122传真:010—69743924
  
  五、考核测试
  
  根据申请学生的不同特长类型,由学校组成不同的专家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经学校考核认定通过的学生,列入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的入围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个人自荐符合第三款的应有中学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
  
  2.食宿自理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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