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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来源:同济大学 2010-12-6 15:21:14

 

六、收费办法

初审通过后,考生按报名系统要求,及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参加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

七、优惠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1)投档条件:

上海市: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投档进校。

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江苏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或高于江苏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海南省: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海南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或高于海南省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其他省(市、自治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位置)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或高于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及以上,即可投档进校。

对自主选拔中表现特别优异或突出的自主选拔对象,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降至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录取。

2)专业录取:

投档进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10分的附加分并和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和普通考生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

2、优秀考生

优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投档进校即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5分的附加分并和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学校录取。

八、领导机构

同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九、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优秀考生名单,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按有关要求将自主选拔对象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相关单位负责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电话

我校招办联系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3358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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