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3773考试网2016高考自主招生正文

华北电力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考生问答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 2010-12-6 19:03:12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与同专业普招生共同编班,共同上课,没有特殊安排,学校会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成长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14.认定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时,是否在各省之间分配名额?

自主招生的报名和资格认定不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预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配名额。按照参加测试学生的成绩择优确定认定资格。

15.你校对认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是否进行公示?

对于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我校将于2011年5月前向学生所在中学邮寄自主招生资格确认函,学生本人在中学领取确认函。

我校将于2011年5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公示获得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

16.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在高考时有哪些优惠政策?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1:1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专业安排在其高考投档成绩基础上(以满分750分为标准)加20分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起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审查录取。

17.贵校自主招生还有哪些特殊规定?

(1)受自主招生计划的限制,我校最终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人数十分有限,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选择其他高校。

(2)我校坚决反对自主招生过程中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伪造获奖资格和中学学习成绩的情况,属考生个人责任的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属中学责任的将取消所在中学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通报中学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自主招生的政策有调整,我校将也将依据政策进行调整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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