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十二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拟将4所学校更名,2所高职高专学校升格为本科学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设置1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所高职学校,1个高职学校合并项目,成人高校由目前的19所调整到适当规模。
(一)更名项目。
1.2012年将黑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该校是我省唯一一所以支撑和服务煤炭工业发展为特色的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我省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石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牵头单位,近5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37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在未来能源战略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学院更名为大学,可以弥补我省缺少煤炭学科为特色大学的不足,适应煤炭资源大省的发展需要。
2.2015年将牡丹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师范大学。该校是我省东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较强的省属公办本科师范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也是东部地区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在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人才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将学院更名为大学,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加速高层次师资队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3.2012年将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更名为黑龙江财经学院。该校2008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着力建设以经管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培养财经类为主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了会计、金融等特色鲜明的财经类专业群。学院更名有利于准确、全面地体现学院财经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方向,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4.适时将哈尔滨现代公共关系职业学院更名为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该校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学院的新闻学、新闻采访、传播学等传媒方面专业逐渐发展成为主要特色专业和发展方向。学院更名有利于充分体现办学方向和专业优势,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传媒类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专科升格本科项目。
1.2012年将鸡西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鸡西学院。该校是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由鸡西市政府举办的综合性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构建了差异化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全国信息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8年超过90%,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推广学校。鸡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发展建设,承诺在提高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该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能够更好地满足鸡西市作为老工业基地建设重点区域和国家煤炭资源大市对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求。
2.2013年在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该校是1995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2002年起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立足于我省信息技术产业,为国家和我省培养了大量专业计算机和信息类应用技术人才。该校升格为本科院校能够更好地满足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对计算机、信息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三)中师升格师专项目。2012年在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建立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该校始建于1952年,是我省建立最早的专门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中等师范学校。2000年,学校进行“三二”分段办学模式和初中起点5年一贯制专科生培养的探索,积累了高等教育办学经验。2009年,哈尔滨市政府将哈尔滨幼儿师范学校、妇联幼儿师范学校、民进幼儿师范学校和哈尔滨艺术职业学校合并,准备易地新建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该校升格为师专,有利于进一步满足我省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解决学前教育师资不足问题,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新建、合并高职院校项目。
1.2013年在黑龙江省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我省是全国冰雪运动大省,但冰雪人才培养水平与冰雪运动对人才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培养规模总体不足、冰雪产业发展相关人才欠缺等问题。建立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对于加强我省冰雪体育人才的培养,提高运动员素质,进一步巩固冰雪运动优势,推进全省社会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2012年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并更名为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服务于农牧业、食品加工业和信息技术业为主的专业体系。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省示范性高职,学校以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为中心,建设一批重点专业和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将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并入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并更名为黑龙江职业学院,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通过学校间的优势互补,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五)独立学院转设项目。2011年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2013年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
(六)调整成人高等学校。认真做好成人高等学校发展定位引导,倡导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为主要形式的成人教育,成人高校原则上不再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省现有26所成人高校,实际运行19所。其中,广播电视大学2所、职工大学12所、管理干部学院3所、教育学院2所。“十二五”期间,按照下列原则将现有成人高校调整到适当规模:
一是与普通高校共用一套教育教学资源的,取消学历教育资格,保留牌子作为培训基地。
二是部门和企业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功能,改为实施岗位培训或继续教育机构。
三是进行资源整合,与高职学院合并,改变分散办学、重复投入现状。四是对于个别科类特殊、在我省高等教育资源的结构布局中具有重要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的,推动其单独改制为普通高等学校。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水平,加大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核定的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纳入“十二五”期间院校设置规划的项目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有关市(地)政府(行署)和相关部门在安排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充分保障项目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财政生均拨款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二)政策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设置工作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院校设置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支持有稳定资金来源、投资实力雄厚的企业或个人投资办学,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本着积极探索、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使成人高校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三)机制保障。充分发挥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作用,完善高校设置专家咨询制度。严格履行设置程序,严格坚持设置标准,严格控制新增院校数量,强化对设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独立学院适时完成资产过户等各项工作。监督有关市(地)政府(行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解决机构编制、引进人才和教师配备问题。指导相关民办高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积极做好高校设置的复查工作,推进高等学校设置项目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