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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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来源:3773.考研 2014-3-14 21:59:35

2014年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院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今年不另外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执行,新闻传播学学术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70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5分,业务课(二)95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的复试分数线,A线为:总分365分,政治55分,外语55分,业务课(一)90分,业务课(二)90分;B线(在职班)为:总分290分,政治40分,外语40分,业务课(一)80分,业务课(二)80分。符合此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我院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国外高校举办“1.5+1.5”联合办学项目,即在湖南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大学国外高校分别学习1年半,达到两校学分以及论文答辩等基本要求后即可获得两校学位。凡符合新闻传播学学术型硕士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A线)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外语水平较好且愿意参加此项目学习的考生,可于3月14日-18日向学院提交申请,参加此项目的复试。根据美国密苏里大学等国外高校的要求,参加此项目学习的研究生最终必须达到其相应的语言要求,凡达不到其语言要求的研究生将无法修满我院与美国密苏里大学的学分,将无法获得两校硕士学位。

    3.在职班硕士研究生考生参加复试除符合上述复试分数条件以及国家有关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之外,还须满足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要求: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后连续工作三年或以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根据学校规定和本学科专业考生情况,我院不接受校内、校外调剂复试,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

    5.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3月21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2:30-5:00),复试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地点在湖南大学教学北楼208室)。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120元/生。缴费后复试考生请携带资格审查合格证和已缴费单进行复试报名。

    凡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未缴复试费者、未进行复试报名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2.3月22日下午14:30~16:30,复试专业课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场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专业课笔试按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出1套试卷,题目内容为新闻传播学科当前所关注或研究的热点问题,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试卷考试,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3.3月21-24日,体检,由南校区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3月22晚上19:00开始-24日全天(上午8:30开始),专业综合面试。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形式。面试分为五个面试组:学术型组、专业型全日制组、专业型在职组、国际合作项目组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组。其面试时段分别为专业型在职组为3月22日19:00-21:00,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组为3月22日21:00-22:30;专业型全日制组为3月23日8:30-12:30;学术型组为3月23日13:30—18:00以及24日8:30—16:00,国际合作项目组为3月24日16:00-18:00。每一面试小组的考生按报名先后确定复试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从复试试题库中抽取1道题目(后一位在前一位作答时抽题),准备10分钟,然后进场作答。考生完成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之后,即依次参加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5.按照学校规定,学院成立专业课笔试组、专业综合知识素质能力测试组、外语测试组3类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2)。

    四、评分标准

    1.复试专业课笔试评分标准按各试题对应的答案或评分标准执行。

    2.专业综合面试由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组成。外语测试评分从外语听力、外语口语以及专业外语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20分,其中对于国际合作项目的考生,托福成绩、雅思成绩、以及大学英语本科毕业等将作为重要评分依据,凡获得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者,其外语测试成绩可获满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20分,其中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与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与论文(专业型在职硕士研究生还包括业务能力与工作经历)等占40分,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占70分,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占10分。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2.学院复试的具体办法与程序在统一规定的复试日期之前公布。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语测试录音,专业综合面试有书面记录等)及保存等工作;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1.招生计划确定: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本院考生情况,确定2014年我院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人(含推免生25人以及国际合作项目4人),计划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2人(含推免生15人、在职研究生16人以及国际合作项目1人)。

    2.录取名单的确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学术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职班硕士研究生以及国际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重新排序,分别按从高分到低分方式择优确定学术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职班硕士研究生以及国际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在同分数下,托福100分以上、雅思7分以上、大学英语本科毕业的考生优先录取)的拟录取名单。我院共接收推免生40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公示。

    3.奖学金的确定: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年的奖学金待2014年9月份开学以后再按学校文件确定。

    4.调剂录取:我院上复试线的考生学术型和专业型均已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因此我院在完成正常录取之后,学术型和专业型均不接受校内、校外调剂复试。但如果国际合作项目在上线考生进行选拔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总分或者一门单科成绩低于10分以内且外语水平较高的我院考生,可于4月2-3日向学院提交申请参加此项目的复试,学院将于4月4日公布复试考生名单,4月7-8日组织考生参加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并于4月11日公布拟录名单。

    5.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7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若遇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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