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3773考试网2017考研考研复试正文

中南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告

来源:中南大学 2010-3-19 16:21:04

五、调剂录取

(一)校内调剂录取原则

所有调剂对象为报考我校且已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需调剂的考生。

1、原则上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录取。

2、调剂专业之间报考的统考科目相同,可以在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但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

3、单考(含强军计划)考生不能调剂专业复试录取。

4、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等)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

6、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改变报考计划类型,即:“学术型计划” 专业和“专业型计划”专业不能互换。

7、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管理类联考(MPA、MBA)只能从相应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MPA、MBA可相互调剂。

8、考生在达到我校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情况下,可在复试前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学院专业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领域。

①报考法学[0301]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领域。

②报考工学各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工程硕士[43]各专业学位领域。

③报考外国语言文学[0502]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翻译硕士[58]专业学位领域。

④报考艺术学[0504]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艺术硕士[55]专业学位领域。

⑤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公共卫生硕士[51]专业学位领域。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10、以上调剂录取原则仅限于考生所报考一志愿学院内部调剂,未被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录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复试。参加我校复试未予录取的考生尽快联系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11、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信息以及报考学院招生信息。

(二)校外调剂

1、教育部将于3月下旬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但未上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我校复试但我校未予录取的考生,于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进行调剂。确认调剂成功后,可持调剂接收招生单位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校研招办办理有关转档调剂手续。

2、未达到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奖学金评定

我校2010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两种: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获得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者可以享受普通助学金。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类型以及助学金。本次奖助学金的评定仅对第一年有效,以后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评定和管理。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同时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 研究生纳入我校奖学金体系,根据其复试加权总成绩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全额奖学金,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助学金,在职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工商管理硕士(460100)、公共管理硕士(490100)、法律硕士(非法学)(410100)、软件工程硕士(430113)不纳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软件工程硕士考生、单考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八、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⑴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单考考生:14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软件工程硕士:12000元/年,其它考生医学门类专业(含专业学位):9000元/年、非医学门类专业(含专业学位):8000元/年。

⑵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全额奖学金:医学类9000元/年,非医学类8000元/年;半额奖学金:医学类4500元/年,非医学类4000元/年。

⑶助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最低标准为3000元/年。

九、其它

1、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与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可适当享受照顾政策。4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A、所在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证明;

B、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C、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目前在三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一致)。可适当享受照顾政策。4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A、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

B、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考生须在4月10日前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