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2 日 (星期二) 前,各院系制定出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复试日期和调剂信息,并报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尽快在各院系网上公布;
3 月 22 日 (星期五)前,各院系完成复试(含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期间考生进行体检。 各院系原则上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至招生办;
4 月 5 日 (星期五) 前,需校外调剂的院系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
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旬左右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