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3773考试网2017考研考研复试正文

中南大学文学院2013考研复试录取方案

来源:中南大学 2013-3-22 11:04:06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南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招收录取复试,现就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友权
  副组长:肖来荣、阎真
  组 员:毛宣国、曾繁亭、杨雨、刘青松、禹建湘、白寅、晏选军、范明献、
  欧小芳(兼秘书)
  
  二、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
  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
  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
  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三、复试和录取工作程序
  1、复试对象:以学校下发我院的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为准。
  2、复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00开始。
  3、复试地点:文学院222#教室。
  4、复试形式、内容等具体要求
  复试科目: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
  复试内容:以各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为主,包括
  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笔试、考生综合素质、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具体如下:
  A、专业综合笔试1: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00分,作文100分。(适合中国语言文学、美学、新闻传播学专业考生)
  专业综合笔试2:时间120分钟,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均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适合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字学等专业;汉教专硕和语言学专业为同一笔试试卷。)
  B、外语水平考试:听力和口语逐个进行,听力、口语各为50分,满分100分。
  C、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形式为面试,全方位考查学生对该专业的基本
  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心理素质。满分100分。
  5、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笔试300分、综合面试100分、外语100分,满分500分)×30%。按考生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名,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时间及材料准备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审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
  A、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B、资格审查地点:文学院236#
  C、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
  a、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b、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a、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验证或认证办法附后)。
  b、凡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⑥复试费80元(由于人数多、时间紧,请自备零钱)。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
  D、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生在2012年10月已参加学院的专业综合课的笔试和面试的,可不再次参加复试,否则必须参加此次复试。所有推荐免试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① 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②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③ 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④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7、考试分组安排
  ①、笔试复试组:
  时间:3月27日上午8:00开始。地点:文学院222#教室。
  考生名单公布如下(名单不分先后):
  李红燕、刘佳宾、国 旭、罗 艳、雷 珺、赵 龙、万征宇、江水清、刘吉羽、王丽丽、熊勤丽、陈麟煜、刘 玲、任 匆、李咏秋、敖 炼、唐 玲、周 青、黎思文、易 园、方安琪、黎 嫦、王 珏、张婷婷、舒蕾蕾、梁化甜、李慧兰、刘银华、刘 琼、王雅楠、杨晓丽、夏 令、叶 文、王 亚、李 曼、梁玉豪、侯珊艳、向 琴、李松涛、黄 京、刘 洋、伍蓓蓓、刘佩佩、李佳兰、陈 炼、胡抒雯、邵 晨、雷雨晴、曾环宇、李 娜、徐 蓓、曾照智、胡静柔、胡军辉、韩 岩、李 祎、关 健、李文洁、李佩谦、刘晓婷、刘姝辰、宋元烨、万璐莎、徐美珍、王今、陈雨曦
  ②、外语面试组
  时间:3月27日上午10:30分开始,地点:古代文学教研室326#,与外语面试交叉进行
  主考老师:杨雨教授等3人
  考生名单: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
  ③、中国语言文学、美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时间:3月27日上午10:30分开始,地点:文学院230#,与外语面试交叉进行
  主考老师:阎真教授等5人
  考生名单公布如下(名单不分先后):
  李红燕、刘佳宾、国 旭、罗 艳、雷 珺、赵 龙、万征宇、江水清、刘吉羽、王丽丽、熊勤丽、陈麟煜、刘 玲、任 匆、李咏秋、敖 炼、唐 玲、周 青、黎思文、王今
  ④、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综合面试组
  时间:3月27日上午10:30分开始,地点:文学院323#,与外语面试交叉进行
  主考老师:刘青松教授等5人
  考生名单公布如下(名单不分先后):
  易 园、方安琪、黎 嫦、王 珏、张婷婷、舒蕾蕾、梁化甜、李慧兰、刘银华、
  刘 琼、王雅楠、杨晓丽、夏 令、叶 文、王 亚、李 曼、梁玉豪、侯珊艳、
  向 琴、徐美珍
  ⑤、新闻传播学专业综合面试组
  时间:3月27日上午10:30分开始,地点:文学院227#,与外语面试交叉进行
  考生名单公布如下(名单不分先后):
  李松涛、黄 京、刘 洋、伍蓓蓓、刘佩佩、李佳兰、陈 炼、胡抒雯、邵 晨雷雨晴、曾环宇、李 娜、徐 蓓、曾照智、胡静柔、胡军辉、韩 岩、李 祎关 健、李文洁、李佩谦、刘晓婷、刘姝辰、宋元烨、万璐莎、陈雨曦
  8、录取和淘汰名额及办法
  A、录取和淘汰名额:本次学校下发复试总名单为89人,拟录取总人数为60人,淘汰总人数:29人(分别在中国语言文学淘汰7人,汉教专硕淘汰4人,语言学专业淘汰6人,新闻传播学淘汰12人。)
  B、淘汰方式:①任何一门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直接淘汰。②按考生最后总成绩在各学科排名,采取末尾淘汰制。
  C、院内调剂:本次录取考生中将有部分同学将调剂到专业学位,采取自愿调剂和按总成绩排名末位调剂相结合。不接受调剂者做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往后顺延调剂录取。
  D、所有录取考生原则上不保留学籍,需在当年入学。特殊情况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保留入学资格。两年留保辅导员、一年支教的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除外。
  9、奖学金、助学金
  我校2013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含
  全日制专业学位,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零奖学金分两种,助学金分为0.5万元/生、年和0.3万元/生、年两种。零额奖学金不享受助学金。
  评定对象:报考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人
  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推免生均享受全额奖学金(即冲抵全部学费)和助学金。其中推免生给予0.5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其他硕士生给予0.3万元/生、年的助学金,强军计划考生不享受助学金。
  奖、助学金评定说明:本次奖、助学金的评定只对第一学年有效,录取新生进校后第二学年的奖助学金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动态评定和管理。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10、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标准:单考14000/年,其他8000/年。
  11、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将于4月1日公布在中南大学文学院或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请各位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导师姓名、复试成绩、是否享受奖、助学金、投诉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凡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尽快将自己的档案调入文学院,(在职报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单考生除外),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和本院应届本科毕业考取的考生的档案由学院统一办理档案转接。
  12、导师分配
  2013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每位导师招收硕士生为3名。
  在复试过程中,各学科专业考生务必遵守学校、学院有关考试纪律,紧密配合学院复试工作,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中南大学文学院
  2012年3月20日
   
  附: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办法
  1、在线验证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2、申请书面学历认证
  (1)国内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国外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含认证编号),国外学历(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只拿国外学历)的应届生无报考资格,因此不存在应届生无法认证情况。
  (3)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者:申请军校学历认证,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未通过学历在线认证的考生按申请书面学历认证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或者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
  湖南省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 410005,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邮编410021,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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