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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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软件学院2013考研复试时间地点

来源:中南大学 2013-3-22 12:00:18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中南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录取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招收录取复试,现就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单考(强军计划)考生、推荐免试生。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应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生参加本次复试),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除以支教团、辅导员、国防生录取的研究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原则上不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二、复试安排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陈志刚
  副组长:赵明、胡志刚、戴朝晖
  成  员:廖志芳、任胜兵、郑丽娜
  秘  书:倪炜
  2、复试时间地点
  (1)3月22-24日,电话通知考生各项复试安排。(办公电话0731-82539736)。
  (2) 3月27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3月27日上午8:30—9:20      资格审查;
  3月27日上午9:30—11:30     专业综合课考试;
  3月27日下午2:00—5:30      考生面试;
  复试地点:中南大学铁道校区软件学院第二综合实验楼211室。
  3、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和原件);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推荐免试生如在2012年9-10月份未参加专业课笔试,须在本次复试中进行笔试,是否需要再次面试由二级单位自行确定。
  所有推免生必须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各二级单位可向每名考生收取复试费80元。
  (3)考生报到时领取《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后,把复试编号写在表格的右上角。并填写好表格中“(1)考生基本情况*考生填写”部分。注意填写与初试报名信息相符的“档案单位及地址”;需要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考生务必填写清楚,并附上本人申请书(除以支教团、辅导员、国防生录取的研究生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外,原则上不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4、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300分):
  考试内容: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主要涵盖《数据结构》、《软件工程》两门基础课。
  考试形式:闭卷,2小时。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听力测验和口语交流(面试)的形式,阅读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外语阅读成绩占整个外语复试的比重为50%。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给予评分和文字记录,包含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确定方法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70%×初试成绩+30%×(复试笔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3.21 
 
  附: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办法
  1、在线验证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并获12位在线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只能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则可获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2、申请书面学历认证
  (1)国内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国外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含认证编号),国外学历(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只拿国外学历)的应届生无报考资格,因此不存在应届生无法认证情况。
  (3)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者:申请军校学历认证,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未通过学历在线认证的考生按申请书面学历认证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或者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
  湖南省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教育厅西院)410005,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邮编410021,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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