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共3科总成绩(总分500分)。(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和学术型学位考生根据加权总成绩一起排名,并按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同时结合考生个人是否接受调剂的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7、4月1日上午在本单位网站和公示栏中公示拟录取名单。
8、4月7日上午9:00~9:30,拟录取考生到能源楼208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和调档函
五、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复试时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下列材料:
(1)初试准考证(核对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或学位证书编号,或注册学号);
(4)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复印件和原件);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2、推荐免试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复试费:80元/人 联系电话:0731-8883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