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 2015-3-14 21:41:34
根据《厦门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5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法律硕士(法学)8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原则上从已进入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且本科第一专业为法学专业,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按照获接受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符合法律硕士(法学)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5年3月19日14:30----14:50提交本院研究生秘书。复试时间:3月19日下午。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当天15:00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五、联系人:康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6991,联系地址:法学院B320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