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

3773考试网2017考研推免生正文

2015年厦门大学推免生招生办法

来源:3773.考研 2014-9-24 18:39:47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和翔安校区共三个校区,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最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的具备推免资格的考生方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1.毕业院校要求:申请我校文科类各专业的考生其毕业院校须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或“211工程”或“985工程”院校。若不满足申请文科类专业毕业院校要求,但考生所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学科或者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简称“基地班”)者,可放宽本院校限制条件;另外,申请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和体育教学部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可适当放宽。
  对申请我校理、工、医类各专业考生的毕业院校不作要求。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3.外语水平要求:文科类专业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理工医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除此之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经三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填写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若考生通过我校的审核,以上书面申请材料请于来我校参加考试时随身携带交给相关院系研究生秘书(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三、申请报名
  自2015年开始,所有推免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新推出的全国统一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我校报名分两批:
  第一批: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个别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报名时间),申请者可向我校所有可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专业报名;
  第二批: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8日,申请者可向我校部分仍愿继续招收第二批推免生的院系和专业报名(以理工医类院系和专业为主)。
  注:所有通过我校夏令营选拔考核同时又取得推免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都必须通过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在我校规定的第一批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四、审核与选拔
  1.初审: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我校推免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3个工作日之内将合格材料转发至各相关院系。
  2.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考生的电子信息进行再次审查和挑选,并在合适的时间通过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考生审核结果,并通过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向通过复审的考生发送考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包括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在系统上及时接收我校发出的考试通知。
  五.考试
  通过复审的申请者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由于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之前已参加了严格的考试选拔,所以不用参加此次考试)。考试分两批:
  第一批: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个别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考试时间),考试对象为通过复审的第一批报名申请者;
  第二批:10月19日至10月22日,考试对象为通过复审的第二批报名申请者。
  注:各院系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信息由各院系通知。

 六.拟录取
  我校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来我校的考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各院系将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包括通过夏令营选拔录取的推免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须尽快登录系统点击接受我校的网上录取通知,录取状态方能正式达成。
  七、奖、助学金
  我校从2014年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厦门大学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厦门大学学生处网页:http://xsc.xmu.edu.cn)。

八、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住宿以及费用
  1.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2.被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3.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一般为,双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600元/人·年;四人包间: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zs.xmu.edu.cn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