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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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推免生接收办法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 2015-9-16 9:19:5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接收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接收工作,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接收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科。
 

  二、实施办法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以学校推荐名单为准)。
  2.申请专业
  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申请(即:除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085239项目管理外的所有专业),含本科直博生。
  3.申请方式
  学校预申请网址:yz.uestc.edu.cn/signup/tms,无需交费。
  教育部正式申请网址:yz.chsi.com.cn/tm,同时网上交纳报名费80元/人。
  预申请和正式申请均同等有效,选择任意一种方式均可,但得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教育部正式申请网站yz.chsi.com.cn/tm确认录取。
  (二)复试
  10月15日前,学院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免收复试费。申请人复试时请自备以下材料:(1)《推免生申请表》(yz.uestc.edu.cn“资料下载”);(2)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3)获奖及成果证明原件。
  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须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复试内容:内容形式学院自定。
  (三)录取
  10月15日,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推免生得到我校通知后须及时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录取。最终录取状态以教育部网站信息为准,网址:yz.chsi.com.cn/tm。

  三、奖励
  (一)我校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
  1.国家重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2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2.其他理学、工学、管理学博士点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名额:1人/专业,额度:3万元/人,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的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均可申请,根据智育成绩排名评定。
  (二)校内外其他推免生
  所有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额度:1万元/人,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请,若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申请。
  注:我校的各项奖学金均用于学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学业。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须退回奖学金及其它奖励。

  四、监督与复议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152,028-61830153,028-61830380,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jjs@uestc.edu.cn。

  五、说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以“全国统考”方式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6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
  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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