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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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办法

来源:浙江大学 2015-9-27 20:27:35

一、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接收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郑臻荣
  副组长:刘玉玲
  成 员:王晓萍,白剑,冯华君,沈永行,时尧成,冯萍,刘湛,费兰兰
  咨询接待人:刘湛
  咨询电话:0571-87951869 电子邮箱:liuzhan@zju.edu.cn
  申诉接待人: 刘玉玲
  申诉电话:0571-87951847,电子邮箱:yll@zju.edu.cn

  二、光电学院2016年推免生招生计划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学院招收2016年推免生名额情况如下:

专业
招生推免生计划
光学工程、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科学学位硕士
44
光学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
22
直博生
30
合计
96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60分,有效期五年)或TOEFL≥80,雅思≥5.5。
  四、申请专业:
  欢迎物理、信电、生物、材料、电机、自控、光电、电子工程、计算机、机械类考生报考。

  五、申请办法:
  (一)我校免试生申请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16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
  (二)外校免试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8月10日-9月12日 我校研招网(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在8月10日开通“浙江大学2016年免试生申请系统”,申请人进入“免试申请网报入口”填写有关栏目并提交申请。    地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23543

  2、9月21日前,学院将根据收到申请者材料的情况审核,给出是否同意复试结论。复试通知通过“浙江大学2016年免试生申请系统”发出。

  3、9月21日至9月28日,通过材料审核并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携带指定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指定材料包括:
  (1)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浙江大学2016年免试生申请系统”中下载导出)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
  (4)通知中指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4、根据教育部关于2016年推免生工作安排,考生需于9月25日起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考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在规定日期内尽早申请,我学院将以第一时间确认。

  六、复试安排:
  我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前),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学院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注重专业综合能力及外语能力考察。

  复试流程和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 复试名单于9月16日前通过“浙江大学2016年免试生申请系统”发出
  复试时间:2015年9月21日12:00开始(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三301,提前15分钟到)
  第二批复试复试名单于9月21日前通过“浙江大学2016年免试生申请系统”发出
  复试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教三301,提前15分钟到)

  签到时查验材料:学生证、身份证,以及指定携带材料原件。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情况、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由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加本学院2015年“浙大光电行”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获优秀学员的同学以及在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中获第一、二等奖的同学优先录取。

  光电学院预计于9月28日12点前完成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复试通知发送,考生确认(建议在14点前完成)后,光电学院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预计15点前完成)。考生须按照光电学院要求在发出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完成“待录取”确认工作(建议17点前完成),否则可能不保留相关资格。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十个工作日,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学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查阅交通路线,并注意旅途安全。
  4.我院于2015年起启动与美国罗彻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Rochester)合作项目,每年从已录取的直博生中遴选两名同学赴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学习一年(要求托福成绩优异),学院与罗彻斯特大学共同为其支付部分学费,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同学请在复试的签到环节提出报名(需额外提交托福成绩单复印件),详情请咨询路老师:luyanfang@zju.edu.cn。

  八、本通知归浙江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解释。

  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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