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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09年软件工程硕士在职人员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厦门大学 2009-3-2 15:03:54

 

厦门大学2009年软件工程硕士(在职人员、自主招生)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是经教育部、原国家计委批准的35所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软件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E120名。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

二、研究方向
1
、软件工程管理       2、信息化管理软件开发  3、数据挖掘技术及其应用

 4、嵌入式系统软件开发  5、网络信息安全技术    6、数字媒体技术(动画游戏软件开发)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可选择脱产或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之一。学制两年,在校学习时间2—5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习总学分为40学分。第一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二年开始进入工程实践阶段并完成毕业论文。

脱产学习采用全日制学习,学院协助联系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在职不脱产人员的学习以周末上课为主,或安排集中时间授课。

四、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数学、英语、专业基础(C语言、数据结构)。

    考试时间:2009418-19日。考生于417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方法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考者本人先填写《2009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software.xmu.edu.cn/),然后上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2009415

3、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在2009415之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黄佩文老师收(邮编361005):

2009年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并在张贴照片处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处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单位考生加盖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资格审查表上);

考试费 240 元(通过邮政汇款至厦门大学软件学院黄佩文老师。不能放在信封里)。

4、考生应于2009417携带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到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厦门大学海韵园行政楼A107办公室)现场照相并确认资格。   

六、录取与入学

1、录取分数线及录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上线考生须参加面试。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名额的 10%

22009年秋季入学。入学前必须就培养等有关事宜和厦门大学签订协议书。

七、证书及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软件工程项目管理成就等)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经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66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闽价[2004]16号)精神,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工程硕士学生须缴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和答辩费),学费总额为40000元。学生在第一学年开学报到时缴纳选课20000元,在进入论文阶段时(通常为第二学年开学注册)缴纳论文指导费、答辩费20000元。教材费用自理。

九、联系、咨询方式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办公室,地址:厦门大学海韵园办公楼A107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网址:http://software.xmu.edu.cn E-mail: pwhuang@xmu.edu.cn

电话:0592-2580600 黄老师、麻老师;传真:0592-2580500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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