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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南民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2011-6-8 14:32:49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工作

  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2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名额:35名。

  (三)入学

  2012年春季入学,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七、培养

  (一)教学计划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院针对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特点,根据教学科研的特色和优势,制定了自己的教学培养计划。学员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我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并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习方式

  我校法律硕士的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学生应在三年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各推荐单位在学员的学习时间上予以支持。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将在两年时间里组织集中学习4次,每次集中学习6—7周。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即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论文,申请硕士学位。

  (三)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三年,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四)住宿

  集中授课期间,我校可为学员安排宿舍,食宿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中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习费用

  学费为3.3万元。第一学年交纳1万元,第二学年交纳1万元。第三学年交纳1.3万元(含3000元毕业论文答辩费)。

  十、招生咨询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电话:027-67842770转8001, 18995647393

  联系人:徐 合 平

  地址:中南民族大学2号教学楼3-09室

  邮编:430074

  网址:http://www.scuec.edu.cn/falv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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