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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推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8-25 16:18:47

 
  (六)说明
  ①推免生名额根据教育部正式文件另行下达;②网上报名、推免生登记表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录取信息一致;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步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4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④确定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⑤我校直博生自2014年9月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待遇,可申请参加我校优秀博士生选培计划。

  四、奖励
  1.我校所有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额度为1万元/人,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请,若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提出申请。
  2.综合测评排名在前2%的推免生,优先确定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
  3.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奖励办法见附件5。
  注:我校的各项奖学金均用于学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学业。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须退回奖学金及其它奖励。

  五、监督与复议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遴选结果负责。投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28-83202237、028-83202277、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

  六、说明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并以教育部下达正式文件为准。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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