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进入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地方大学的先进行列。学校地处闽江之畔,现有长安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和闽侯新校区(福州市闽侯上街),风景优美,设施先进,师资雄厚。有教职员工2600多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899人, 高级职称730人。校本部承担普通本科教学的有 18 个学院,设有 56 个本科专业;校本部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近 2 万人,各类研究生 4600 多人,海外教育学生数量不断增加。
学校拥有 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 个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 ) ,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已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正朝着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大踏步前进。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经过六十五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拥有体育教育训练学博士点和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硕士点),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全国培养体育硕士试点单位。体育教育训练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0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4人,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29人,国际级裁判4人,国家级裁判8人。学院教学、训练条件良好,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功能齐全的综合体育馆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足球场、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学生教学、训练、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号、教体艺司函〔2006〕6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
层次 |
招生人数分布 |
学费 |
高水平运动员 |
本科 |
50名(面向全国) |
5000(元/年) |
注:1.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男子篮球、女子排球。因受各运动项目生源质量和数量不确定的限制,事先无法确定各运动项目的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和组队需要,于考试前公布各大项招生人数。
2.部分项目报名要求:
男子篮球要求:⑴身高条件:前锋
女子排球要求:⑴身高条件:
三、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表: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应事先向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索取或从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2.考生报名时应一次性交齐下列材料:
⑴填写好的《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毕业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由所在学校开启)。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
⑷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
⑸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复印件(须带原件,当面比对后返还原件)。
⑹当年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考生应于
4.考生报名时应缴纳专项测试费150元,考务费100元(仅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核者交)。
5.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高招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接受电子信息采集。符合报考条件但尚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福建省内考生,可由我校体育科学学院组织,在福建省高招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接受电子采集信息,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报到测试时间为2007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报到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在6月底之前将高考志愿填报材料复印件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成绩挂号函寄我校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
3.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于5 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核。学校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学习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录取规则
1.我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2.我校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我校将择优录取少数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六、其它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学位。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4.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闽侯新校区),兼传真]
0591-83465223[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长安山校区)]
0591-83465342(招生办公室)
福建师范大学
二○○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