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类别 |
拟定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非师范类 |
50(省内15,省外35) |
面向全国招生,专业单独考试。 |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文为准;②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省外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福建省外考生参加我校传播学院相关专业单独测试考点:
1.山东省潍坊市考点:2006年2月6~7日报名,2月8~9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由山东省潍坊市招办统一指定。
2.山东省济南市考点:2006年2月10~11日报名, 2月12-1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由山东省济南市招办统一指定。
3.西安市幼儿师范学校考点(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12号):2006年2月9~10日报名,2月11~12日考试。
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考点(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2006年2月16~17日报名,2月18~19日考试。
5.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点(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珑): 2006年3月7-8日报名,3月9~10日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福建省考生,到上述考点之一进行专业报考。
(二)福建省考生到我校传播学院考点进行专业报考。
(三)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报名,并交有关证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张,亲自填涂有关表卡,缴交专业考试费,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科目 |
要求 | |
初试 |
1、自选朗诵 |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
2、朗读指定新闻稿 |
新闻作品一篇(抽签选定),同时上交才艺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复试 |
1、指定朗诵 |
(抽签选定) |
2、指定材料即兴主持 |
(抽签选定) | |
3、话题评述 |
(抽签选定) |
五、填报志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给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有关手续。若省级招办规定有必须参加统一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
六、录取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从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福建省外考生按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内考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录取。
七、其他
1.政审与体检:考生的政审与体检由考生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按普通高校招生办法统一组织。
2.新生入学、复查:新生必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3.考生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4.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
5.其他有关招生考试事宜,考生可在报名时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6.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们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及传播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报考前注意查阅。
咨询电话:传播学院:0591-83465385、83410919(兼传真)
网 址:http://www.fjnu.edu.cn/comm/index.htm(传播学院) 邮 编:350007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邮 箱: cbxy@fjnu.edu.cn(传播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