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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2006-1-11 8:38:38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整体实力位居全国高师院校和全国一般大学前列。学校地处福州闽江岸畔,风景优美,设备先进,师资雄厚。学校下设27个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近2万人,各类研究生3000多名(其中博士生235人),海外学生100多人。现有教职员工近2500人。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均占专任教师的50%以上。
  学校拥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9个硕士点,60个本科专业,形成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秉承“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正朝着综合性、有特色、开放型、高水平大学的目标迈进。
  传播学院目前下设3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学)、3个硕士点、3个研究机构(福建师大文化产业研究发展中心、网络文化研究中心、台湾舆情研究所)和1个挂靠机构(福建省传播学会)。
  学院的教学科研硕果累累。《中国电视艺术美学的传承与变异》获得国家青年基金项目;《全球化时代新闻传媒对台宣传技巧研究》、《21世纪台湾报业研究》、《中国电影的女性形象谱系和女性凝视》、《电视艺术形态发展战略研究》均获得省级各项基金项目;教师出版专著多部,如《影视写作教程》、《影视剧作选评》、《广告创意》、《广告社会学》等等。
  传播学院现有本科生、研究生500多名。在教学上,努力拓宽专业口径,加强学科基础教学,同时强化学生实践,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已取得丰富的教学成果,所办专业就业前景喜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走上工作岗位的224名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中有100多人荣获过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以上各种专业比赛或社会活动评比的200多个奖项,出版著作3部,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150余篇,共54万余字。其中张晓敏、余乐同学的纪录片《马幸》获第二届国际学生影视作品展优秀奖(国内仅3名);周耿忭同学的DV作品《地下生活》在第三届国际学生影视展播出,林潇潇同学的中篇小说《高四学生》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荣获《小说月报》第9届百花奖中篇小说奖,林煜同学的FLASH作品《寻找》获首届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动画短片学术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郭蕾同学获“明日之星”全国总决赛亚军,汪榕同学荣获“新苗杯”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第7名,车玲玲同学获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杯冠军,陈怡静同学荣获省第五届大学生辩论赛最佳辩手奖。
  学院学生主演的大型话剧《同桌的你》获第一届福建省“水仙花杯”文化艺术展演一等奖,并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多项大奖;小品《画像》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三等奖,合唱《鸽子和少年》获首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二等奖,欧阳丹娜同学获首届华东六省主持人新人赛金奖,林芃同学获福建省第四届“金话筒”主持人新人赛金奖等等。
  为了做好2006年我校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

学制

类别

拟定招生计划数

备注

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非师范类

50(省内15,省外35)

面向全国招生,专业单独考试。

注:①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文为准;②省外计划将按各考点省外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解。
三、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福建省外考生参加我校传播学院相关专业单独测试考点:
1.山东省潍坊市考点:2006年2月6~7日报名,2月8~9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由山东省潍坊市招办统一指定。
2.山东省济南市考点:2006年2月10~11日报名, 2月12-13日考试。报名、考试地点由山东省济南市招办统一指定。
3.西安市幼儿师范学校考点(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12号):2006年2月9~10日报名,2月11~12日考试。
4.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考点(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2006年2月16~17日报名,2月18~19日考试。
5.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点(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珑): 2006年3月7-8日报名,3月9~10日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福建省考生,到上述考点之一进行专业报考。
(二)福建省考生到我校传播学院考点进行专业报考。
(三)考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校介绍信)和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报名,并交有关证件、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照片3张,亲自填涂有关表卡,缴交专业考试费,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

 

科目

要求

初试

1、自选朗诵

自选艺术作品(诗歌、散文、小说、寓言选一篇3分钟之内)

2、朗读指定新闻稿

新闻作品一篇(抽签选定),同时上交才艺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复试

1、指定朗诵

(抽签选定)

2、指定材料即兴主持

(抽签选定)

3、话题评述

(抽签选定)

五、填报志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我校发给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升学志愿有关手续。若省级招办规定有必须参加统一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
六、录取
  在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和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从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福建省外考生按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内考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录取。
七、其他
1.政审与体检:考生的政审与体检由考生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按普通高校招生办法统一组织。
2.新生入学、复查:新生必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确保新生质量,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3.考生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4.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
5.其他有关招生考试事宜,考生可在报名时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
6.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们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及传播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报考前注意查阅。

咨询电话:传播学院:0591-83465385、83410919(兼传真)
网  址:http://www.fjnu.edu.cn/comm/index.htm(传播学院) 邮  编:350007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邮  箱: cbxy@fjnu.edu.cn(传播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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