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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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中北大学 2008-1-8 12:21:08

中北大学创建于1941年,素有“人民兵工第一校”之称,是一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法、教7大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5206人,其中本科生2285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425人。学校设有10个学院及研究生院(筹)、后备军官学院(招收国防生)、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机构。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8个,2个博士后流动站;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8个。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目前拥有400米的天然草坪橡胶田径场一座;200米田径场一座;风雨操场10000平方米,内设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台、艺术体操室、健美操室、形体室、健美室、搏击室、武术室、跆拳道室、体育舞蹈室以及理论教室、多媒体合堂教室、运动人体科学实验中心。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体育系现设有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两个本科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硕士点,教师队伍实力雄厚有教授、副教授12名,教师中有国际级裁判员1名,国家级裁判员5名,国家一级裁判员20名,有运动健将3名,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工作。体育与艺术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精诚团结、广出人才”的办学理念,坚定地朝着“高起点、创一流”的目标奋进。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50人 
      2、招生项目:男子排球、艺术体操、跆拳道 
      3、招生范围:全国招生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2008年3月17日至3月20日到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从体育与艺术学院网站下载)。报名时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指定地点,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原件;②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四、专项测试 
      1、报到时间:2008年3月21日8:30—18:00 
      2、报到地点: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 
      3、测试时间:2008年3月22日8:30开始 
      4、测试地点:中北大学体育场 
      五、录取办法 
      1、凡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同学均需先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发放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认证证书;获得我校专业水平认证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中北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4、统考招生办法: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择优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实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以所在省份政策为准),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录取。 
      5、单考招生办法: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根据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效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录取。 
      6、获得我校录取资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将根据我校各专业设置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六、其它事宜 
      1、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领导和监督,并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凡未按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从而影响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或体育与艺术学院 
      邮编:030051
      电话:0351-3922280(招生办公室)、3922161(体育与艺术学院办公室)、3921676(体育系办公室)
      网址:http://www.nuc.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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