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日期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测试项目 |
备注 |
2016年3月10日 |
9:00 |
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体育场 |
田赛 |
投掷项目、跳远项目 |
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体育场 |
田赛、径赛 |
跳高 | ||
2016年3月10日 |
14:00 |
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 |
文化课测试 |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参加测试 |
2016年3月11日 |
8:30 |
待定 |
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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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1、报考西安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级标准。
2、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项目与测试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名单以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相关政策。测试合格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
3、获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需高考报名)。
4、除取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理工大学。
5、招生专业:文科考生可报考英语、法学两个专业,理科考生除可报考以上两个专业外还可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高水平运动队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查中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报考说明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有关工作。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监督管理
1、西安理工大学监察处对招生测试工作全程监督。
2、我校将对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校后均须遵守协议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相应义务。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联系电话:029-82312504
传真:029-83240439
邮政编码:710048
网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九、附则
本简章由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